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管理,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保证考试工作质量,制定了《江西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规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意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质量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至关重要的环节,考试机构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工作的重要支撑,考试工作质量关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力水平。为规范全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统称“考试机构”)管理,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下统称“作业人员”)考核程序,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种设备局拟定了《江西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申报与管理。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和六个附件。
(一)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监管主体和权限。
(二)第四条至第九条,主要明确了考试机构的申请,包括:考试机构的基本条件、考试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求、考试机构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条件、考试机构主要职责和管理要求等。
(三)第十条至第十三条,主要明确考试机构的确认、委托要求、考试机构备选库及考评人员库管理。
(四)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主要明确考试机构变更有关事项备案及复审等要求。
(五)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明确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包括“谁委托、谁监管”的原则、对考试工作的过程监管、对考试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等。
(六)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三条,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权限及文件施行的时间。
(七)六个附件:主要根据《考规》及考试大纲要求,制定了考试机构申报及考试机构基本条件、理论考场资源条件、实操考试资源条件、业绩认定、现场核查信息确认等相关资源条件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