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江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制定了《江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深刻指出,我国正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为全面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要求,为切实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有力支撑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特制定《江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省开展的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申报与审定、实施与管理。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4章20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一)明确了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江西注册的企业。一是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比较完备、工作机制科学、人员配置合理。二是在所属产业领域具有一定产业优势。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技术优势和核心专利积累,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人员安排和工作保障。三是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社会资信较好。四是所申报项目符合相关要求。产业领域属于我省重点发展“2+6+N”产业,技术领域属于引领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新型技术,技术特征具有较强的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

项目鼓励产学研服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二)明确了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是《江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等文字材料;培育高价值专利的基本思路、基本路径、基本构想、基本目标。     

二是项目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年度财务报告、纳税、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等证明材料。

(三)明确了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认定程序

省局按年度发布《江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项目按申请主体的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申报的项目由所在设区市局初审和推荐。省局根据当年度申报情况,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会同省财政厅结合年度资金预算,择优确定拟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明确了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加强专利信息应用、完善专利申请布局、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强化专利保护运营等。

省局统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等资金支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组织实施,依据项目任务书组织结题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