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出台13条举措助推“1+2+N”现代化特色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1+2+N”现代化特色产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助推“1269”行动计划二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市监质〔2025〕1 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六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好“六大行动”,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市场监管助推“1+2+N”现代化特色产业链十三条措施》(以下简称《举措》),为我市“1+2+N”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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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将未来两年市场监管对“1+2+N”产业链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一方面归纳整理为政策措施,一方面具体细化为工作项目,通过“政策措施+项目”的方式确保文件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举措》重点围绕推进质量强链行动,强化质量支撑、推进标准稳链行动,夯实发展基础、推进品牌兴链行动,提升市场竞争力、实施知识产权提链行动,推动创新创造、实施政务服务优链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监管执法护链行动,守护市场秩序6大行动方面提出了13条举措、28个项目。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举措》要求,一方面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一方面强化跟踪问效,及时研判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动,为我市“1+2+N”现代化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市场监管贡献。